一、部门概况
(一)单位情况
林区党委社会工作部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基层治理科、党建工作科、社会服务科。
(二)人员情况
林区党委社会工作部核定行政编制为11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3名。目前实有人数:行政编制9人、以钱养事人员1人。
(三)部门职责
统筹指导人民信访工作;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指导全区性社会组织和“两企三新”党建工作;负责全区志愿服务工作和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二、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一)为服务支点建设凝聚新兴领域力量。
(二)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
(三)不断推进凝聚服务群众工作。
(四)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机关和认真履职的模范部门。
三、部门收入预算说明
(一)部门预算总收入
2026年收入预算219.79万元,比上年增加29.19万元,增长15.3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增,以钱养事人员工资纳入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9.79万元,比上年增加29.19万元;其他各项收入0万元。
(二)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26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19.79万元,比上年增加29.19万元,增长15.3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增,以钱养事人员工资纳入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9.79万元,比上年增加29.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四、部门支出预算说明
(一)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26年总支出预算219.79万元,比上年增加29.19万元,增长15.3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增,以钱养事人员工资纳入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9.79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二)部门总支出分类情况
2026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181.93万元,占82.77%,比上年增加21.33万元,增长13.2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5.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5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7.86万元,占17.23%,比上年增加7.86万元,增长26.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181.93万元,占82.77%,比上年增加21.33万元,增长13.2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5.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5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7.86万元,占17.23%,比上年增加7.86万元,增长26.2%。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合计16.58万元,比上年增加1.74万元,同比降低11.73%,主要原因是人员有所增加。其中:办公费12.73万元,印刷费3.5万元,咨询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8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9万元,维修(护)费0.2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5万元,劳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4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其他交通费7.14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5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相关公务;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暂无公车编制;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暂无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0.5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结合工作进展情况对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情况作出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加大预算绩效工作力度,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确保经费支出运行平稳合理合规,资金支出安全。
本单位无重大项目预算,预算经费用于人员工资及日常支出等。本级专项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基层治理及社会工作。
2、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需有“货物”“工程”“服务”至少一组关键字,表格中有无数据空表时,也应作出相关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6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4万元,主要用于纸张采购。
3、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情况说明,结合工作进展情况对资产配置作出说明,表格中有无数据空表时,也应作出相关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6年度拟新增一套桌椅等。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结合工作进展情况对资产配置作出说明,表格中有无数据空表时,也应作出相关情况说明。
林区党委社会工作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账面资产原值为:148145.00元,累计折旧19958.90元,资产净值为128186.1元。具体为:1.设备89345.00元。2.家具用具42360.00元。3.软件16440.00元。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