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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现有2户家庭递交摇号资格申请复议材料,根据《林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2025年第一批保障性租赁住房分配方案》文件精神,经再次复查审核,该2户家庭获得摇号资格(详见附件),现将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5日,共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提出申请复议并递交复议的书面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确认其摇号资格。
联系电话:0719-3333351
附件:2025年第一批保障性租赁住房摇号资格补充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