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397号)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128号)等规定,我局组织对2023年第十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12日。
二、企业申报信息可通过我局网站首页“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信息公示公开专栏”查询,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涉及黑社会背景和行为及其他情况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报送林区住建局行政审批科。
三、林区住建局行政审批科地址: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建局窗口,邮编:442400,电话:0719-3318738。
附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意见表
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