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实施、条件与标准

索 引 号:011500713/2025-07866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机构: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2025年03月04日 16:37:33 名  称:2024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实施、条件与标准 文  号: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04日 16:37:33

一、保障对象

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对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给予支持。对于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

二、改造方式及标准

通过农户自筹资金为主、政府予以适当补助方式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根据房屋危险程度和农户改造意愿选择修缮加固改造、

拆除重建等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C级危房户原则上实施加固维修,必须消除危险源,确保屋面不漏雨、地面平整、墙面无缝、水沟畅通,使其满足安全使用要求。D级危房户及无房户原则上实施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规划选址、建设面积、建筑风貌、质量管控等符合我区农民住宅建设管理相关规定,做到选址安全、场地稳定、基础牢靠、质量合格、人畜分离、有卫生厕所,不得大额举债建房,确保危房改造户“建的起、住的下、不浪费、又安全”。各乡镇、村可采取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等方式,供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弱的特殊困难农户周转使用,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村集体也可以协助盘活农村闲置安全房屋,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进行租赁或置换,避免农户因建房而返贫致贫。

三、补助标准

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分别按C级危房加固维修1.4万元/户、D级危房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3万元/户的标准进行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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