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仁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
隐患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神)非煤罚〔2025〕4号
被处罚单位:神农架仁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北省神农架林区宋洛乡 邮政编码:442400
违法事实:7月22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北局执法人员在对神农架仁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变更)要求对井下采空区进行治理;井下部分作业面未按设计要求采取锚网支护;自查发现“井下六大系统延伸不及时”的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向应急部门报告;未严格执行井下动火作业制度;自查发现“井下主通风机故障未采取相应安全措施”的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向应急部门报告。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令)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应急〔2024〕90号) 第46条裁量阶次C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令)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给予责令限期整改,处人民币65000元(陆万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神农架林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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