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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环境行政处罚
案件名称
湖北汉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未批先建案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神环罚〔2024〕2号
当事人基本情况
名称或姓名
湖北汉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1300MAC21U0R9M
法定代表人
侯小龙
处罚事由
湖北汉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堂房沟印子湾的混凝土搅拌站未办理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2021 年修订版)》第一部分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11845元(壹万壹仟捌佰肆拾伍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机关名称
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
作出行政处
罚决定日期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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