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林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名  称:神农架林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 文  号: 效力状态: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01日 11:21:04

神农架林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

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神农架林区建设项目技术评估专家库管理,充分发挥专家在建设项目技术评估中的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保证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评估工作的公平、公正,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建设应用的通知》(环评函〔202095号)、《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2021修正)、《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建设项目技术评估专家库管理办法》(环评估发〔202033号)和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建设应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工作实际,制本办法。

第二条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按照统一建设、规范使用、动态更新的原则设立,由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第三条 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负责专家库建设、日常管理和使用

第二章 入库条件

专家入库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能够以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学风严谨为行为准则。

(二)熟悉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要求,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各项环保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导则等内容。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五年以上,在本专业或行业领域中有较深造诣,熟悉本专业行业领域的国内外情况和动态

(四)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业务能力特别突出经所在单位或行业协会书面推荐

身体健康,入库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正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级别的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第三章 申报审批程序

第五条 专家库原则上动态更新。家入库采取个人申请、定向邀请的方式。

(一)个人申请。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申请人提出申请,林区生态环境局审核申请人的申报材料是否符合推荐要求。

(二)定向邀请。为提高专家库质量,对个人未提出申请但符合入库条件的专家,可由相关科室、站、队提出邀请建议,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后,发函邀请入库。

第六条 专家申请入库(含定向邀请专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专家入库申请表。

(二)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退休证明(仅退休人员提供)。

(四)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五)专家承诺书。

第七条 入库专家的职称等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本人应及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后予以更新。

第八条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或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适合担任专家的,不予入库。

第九条 拟入库专家通过资格审查后应统一在林区生态环境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入库。

第四章 专家权利和义务

专家享有下列权利:

(一)对有关技术评估工作的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二)了解技术评估工作的目的,并可要求查阅与该项工作有关的材料

(三)工作中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预,有权在评估工作中充分发表自己的观点、意见和建议可要求在专家意见中记录不同意见

(四)完成技术评估后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相应的专家劳务咨询费。

)在保证自身健康状况良好的前提下,自愿参与技术评估相关活动

)可申请自愿退出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权利。

第十专家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对参加的评估工作应认真对待,提前阅研相关材料,及时提供客观、公正、具体、明确的书面意见,并对所提的书面和口头意见负责;

(二)严格遵守廉政和保密规定。不得接受或索取被评项目有关单位、个人的馈赠、宴请或其他不正当利益;对参与评估的项目、成果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外传、发表或转交他人;

(三)主动回避可能影响公正客观作出评判意见的情形;

(四)个人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登录系统更新信息;

(五)评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登录专家库系统填写环评文件日常考核表,记录专家意见。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义务。

第五章 专家管理和考核

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邀请的专家原则上应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中随机。当随机抽取3次后专家均因故无法参加时,可由神农架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根据项目特点和需求定向邀请专家库内的专家

第十因项目特殊,专家库内专家无法满足需求时具体经办科室、站、队可提出申请,邀请专家库以外的专家参与技术评估,但每个项目邀请库外专家参与人数不能超过专家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十四条 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每二年组织一次库内专家信息集中更新。专家库系统通过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库内专家。专家登录网上系统,更新个人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行政审批科对专家信息进行审核,必要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第十五条 每次技术评估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使用专家的评估部门对专家进行信用评价。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在信用方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资格,且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库:

(一)不负责任,弄虚作假,不能客观、公正参与技术评估工作的。

(二)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影响客观、公正参与技术评估工作的。

(三)知悉拟评估项目与自身存在利害关系,但未主动提出回避的。

(四)泄露在审查过程中知悉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不宜公开信息的。

(五)评估过程中未及时发现环评文件存在的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六条 专家库建立痕迹管理机制。对专家选取、信用评价和环评文件日常考核表进行全程留痕,做到相关记录可查询、可追溯。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在本办法执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附件:1神农架林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2.专家承诺书


附件1

神农架林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学 历


职 务


技术职称


健康状况


民 族


是否在职


所学专业


现从事专业


身份证号


电子信箱


手机


所在地区

省市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及邮编


单位电话


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 (如有)


行业领域

(可多选)

畜牧□渔业□煤炭开采和洗选□石油和天然气开采 □黑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矿采选□非金属矿采选 □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酒、饮料制造□烟草制造□纺织 □纺织服装、服饰□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 □木材加工□家具制造□造纸和纸制品□印刷□文教用品制造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精制石油产品制造□炼焦□煤制合成气和液体燃料生产□生物质燃料加工)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无机酸、无机碱、无机盐制造□有机化学原料制造□肥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橡胶和塑料制品非金属矿物制品(□水泥□砖瓦□玻璃□陶瓷)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 □金属制品□通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汽车制造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制造□电器机械和器材制造

计算机、电子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废弃资源综合利用 □燃气生产和供应□水生产和供应

电力、热力生产(□火力发电□水力发电□生物质能发电)

房地产□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陆地矿产资源地质勘察)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一般固废集中处置□危险废物集中处置 □医疗废物处置、病死及病害动物处理)

公共设施管理(生活垃圾转运、集中处置)

卫生□社会事业与服务

水利(□水库□灌区□防洪除涝工程□河湖整治□引水)

农业、林业

交通运输(□等级公路和城市道路建设□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 □机场和码头□航道工程、水运辅助工程□管道运输□油库、气库 □仓储)

海洋工程□其他(注明具体行业领域):

专业领域

(可多选)

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环境振动 □生态环境□土壤环境□人群健康□海洋环境 □环境风险□环境监测□电磁辐射 环境工程(□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排污许可□环境执法□环境信息)

遥感和地理信息 □气象气候 □环境地质 □其他(注明具体专业领域)

个人简历

(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主要成果,不超过600字)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意见



(推荐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相关证明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

              2.技术职称证书扫描件;

              3.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如有);

              4.退休证明(仅退休人员提供)。


附件2

专家承诺书


入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我将严格遵守并认真执行专家库各项规章制度,并作出如下承诺:

1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工作中坚持原则,不受任何权势、利益主体和人情的左右,科学、公正地提供咨询;在评估项目与专家利益相关或可能使专家失去公正性和客观性时,主动回避参与该项目的技术评估。

2科学严谨,谨言慎行。技术评估会前认真研读环评文件并严格把关;提出的个人书面意见明确、具体,并对提出的意见负责;不对外泄露尚未公开的评估信息和商业秘密。

3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不收取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或个人等项目评估利益相关方给予的礼金、有价证券、银行卡、购物卡等;不参加利益相关方组织的营业性娱乐活动和旅游;不在利益相关方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签 名:

                                               年   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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