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神农架林区大力推进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1500713/2025-29302 主题分类:社会保障 发布机构: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2025年07月23日 17:30:00 名  称: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神农架林区大力推进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神政办〔2025〕4号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4日 15:59:00


各乡镇人民政府,林业管理局,国家公园管理局,木鱼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盘水生态产业园区管委会,区直各单位:

《神农架林区大力推进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工作方案》已经林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2025年7月23日

神农架林区大力推进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激发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活力,大规模推进以乡情为纽带的返乡创业工作,助力乡村振兴,服务支点建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提升创业质量的意见》(人社部发〔2025〕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力推进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5〕9号)文件精神,结合神农架林区政府工作报告、“612”计划等相关工作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多措并举支持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以回乡促创业、以创业带就业、以就业促增收,为“神农五谷”产业强基、“神农山居”民宿提质等提供新动能。到2027年新增返乡创业主体180个,新增发放返乡人员创业担保贷款1亿元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完善体系化政策支持

1.加强政策梳理统筹。系统梳理支持产业发展、农业农村发展、创业扶持等政策,编制发布返乡创业政策手册。支持返乡创业人员在创业地享受与当地劳动者同等创业扶持政策,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创业补贴、用地用电、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将优秀返乡创业者纳入林区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保障政策支持范围。支持优质返乡创业企业参与“返乡创业示范项目”、“荆楚归雁项目”等省级评选并按政策享受省级奖补。(责任单位:林区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经济商务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工商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5年内在林区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自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的返乡入乡人员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在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的,可给予不超过3年的场租、水电费补贴。返乡创业企业按规定依法享受相关税费优惠政策。(责任单位:林区人社局、财政局、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提供创业金融支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按规定对返乡创业个人最高给予30万元、合伙企业最高40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5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按规定给予贷款贴息。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开发符合返乡创业人员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责任单位:林区人社局、财政局、神农架金融监管支局、神农架人行,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构建精准化服务数据库

4.建立人员信息台账。采用“大数据比对+乡镇入户走访”方式,全面摸排外出务工人员底数,重点记录年龄、技能(旅游服务、农林技术、电商运营等)、创业意向(民宿经营、农产品加工、手工艺品等),建立“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台账,实现返乡人员“对接一人、服务一人”。(责任单位:林区人社局、农业农村局、政数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加强数据共享。利用林区大数据能力平台,推动农业农村、人社、市场监管等各部门数据汇聚、共享比对,及时掌握新增市场主体信息和新增返乡创业人员创业项目信息,精准匹配和推送各类政策,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一站查询、直补快办、免申即享”服务。(责任单位:林区政数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拓展特色化创业领域

6.编制特色项目清单。围绕“生态旅游、林下经济、特色种养、康养产业”四大领域,梳理发布四类特色项目清单:以民宿集群、森林康养基地、农耕体验园、红色旅游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生态旅游类清单;以林药、林蜂、林果、林菌、林菜、林饮等为主要内容的林下经济类清单;以高山绿茶、神农百花蜜、天麻、淫羊藿等为主要内容的特色农业类清单;以根雕、竹编等神农架非遗手工艺品为主要内容的文创产业类清单。制作《返乡创业项目指引手册》,吸引动员创业成功的返乡人员挖掘家乡资源和要素的比较优势,把适合的产业转移到神农架再创业。(责任单位:林区林管局、文旅局、农业农村局、农林产业研究院、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7.促进生态旅游融合创业。鼓励返乡人员参与“景区+乡村”联动发展,创办“神农山居”民宿、旅行社或开发“旅游+非遗”“旅游+研学”“旅游+体育”等新业态。支持在木鱼镇、大九湖镇等旅游集聚区建设“返乡创业民宿街区”,改造闲置农房为评级民宿,并通过“民宿+非遗”“民宿+艺术”“民宿+民俗”等模式植入文化元素。鼓励返乡人员开发自然科普游、冰雪户外、森林研学等新业态。(责任单位:林区文旅局、资建局、财政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8.促进林下经济创新创业。依托丰富林下资源,引导返乡人员发展林蜜、林菌、林药等特色产业,鼓励返乡创业人员参与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家庭林场、林家乐和林宿建设,大力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运行模式。鼓励返乡人员发展林下产品精深加工,建设中药材初加工车间,在林产品加工专项资金、贷款贴息等相关项目资金上予以支持。(责任单位:林区林管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9.促进农村电商赋能创业。开展“电商+农产品”培训,培养一批优质的电商达人、直播带货网红。支持返乡人员创建电商企业或直播团队,鼓励在各电商平台开店或进行直播带货,支持参加“中国年・荆楚购”等线上线下展会。(责任单位:林区经济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0.促进康养产业引领创业。结合“文化旅游(休闲康养)主导产业”体系建设,支持返乡创业人员参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依规提供用地政策指导与土地要素保障,改造闲置校舍、农舍用于建设康养设施。联系高校举办人才招聘会,确保人才引进、培训工作持续开展。支持返乡人员参与各种节会论坛、考察调研、参观学习、招商引资等活动,享受神农架避暑康养品牌推广资源。(责任单位:林区林管局、卫健委、民政局、资建局、文旅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四)构建下沉化服务体系

11.打造“家门口”创业服务平台。因地制宜搭建聚焦产业发展的创业服务平台,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功能布局,设立返乡创业服务指导站点,提供免费工位、开展创业培训、项目推介、业务代办等服务,根据工作成效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责任单位:林区人社局、财政局、总工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12.完善“区-镇-村”三级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在基本建成“区-镇-村”三级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的基础上,续建一批零工驿站,完善运行机制,确保三级就业公共服务体系高质量运行。推进各乡镇就业服务一体化,全方位打造和强化就业服务阵地,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林区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3.提升“一站式”窗口服务水平。在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综窗设立服务窗口,推动政策咨询、创业指导、创业培训、证照办理、补贴申领等返乡创业“一件事”打包办。开展线上线下多元化创业指导,从企业开办、场地租赁、税费减免到招工引才,全方面、全流程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全链条、全要素服务保障。(责任单位:林区人社局、经济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政数局、税务局)

14.开展创业能力培训。组织本地“田秀才”、“土专家”等乡村能人重点指导创业过程中遇到的资源对接、产品开发、市场拓展等实际问题。统筹利用高素质农民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育和乡村产业振兴“头雁”项目,开发一批特色专业和示范培训课程资源,开展返乡留乡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或转岗转业培训。组织行业专家、科技人员、创业成功人士组成创业导师队伍,开展“创业导师基层行”活动,提供创业指导和帮扶。(责任单位:林区农业农村局、科技局、人社局、总工会、团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工作要求

1.压实工作责任。成立林区返乡创业工作专班,由林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人社局为牵头单位,其他成员单位各司其责,共同做好返乡创业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承担主体责任,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2.强化宣传引导。守牢乡情纽带、强化乡情感召,开展“神农架归雁”系列宣传活动,通过短视频、公众号、返乡能人座谈会等形式,集中宣传支持政策、优势资源和典型经验。

3.强化督办考核。建立督办考核机制,将返乡创业工作纳入乡镇和部门乡村振兴考核指标,适时对推进落实情况进行调度、指导、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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