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林区司法局

索 引 号: 011500713/2020-11307 发布日期: 2025年01月09日 09:54:00 来  源:神农架林区司法局 机构名称: 神农架林区司法局 机构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9号 电  话:0719-3332207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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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9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方式:0719-3332207

负责人姓名:戢太国

网 址:http://sfj.snj.gov.cn/

机关职能:

林区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林区党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 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协调部门之间在事实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 争议和问题。承担林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律文书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承担各乡镇和各部门规范性文件 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清理等工作。

(三)承担全区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区依法行政及行政复议和应诉办理工作,承办申请林区政府裁 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

(四)负责综合协调全区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 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林区政府行政 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区法 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和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 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 全区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人民监 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司法所工作。

(六)指导、管理林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负责林区司法行政戒毒人员的后期管理工作。

(七)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 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拟订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 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科技、信息 化体系建设管理和后勤事务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九)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 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林区国家统一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 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 策部署,认真落实林区党委、政府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 “一网覆盖、一次办好”的工作要求,组织推荐本系统转变政府 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 任,推动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 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 量;负责“减证便民”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科技信息科、财务保障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作工作。承担文电、会务、督查、统计、信息、 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财务等工作。承担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相关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司法行政系统 工作规划、政策措施。负责推进林区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机 关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协调指挥全区司法行 政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技术标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体系建设、管理等工作。承担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技术创新、推广应用、业务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信息系 统建设、运行、安全、维护等技术服务和保障工作。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和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警车(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等工作。

(二)依法治区办秘书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法治调研科、法治督察科)。承担林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公室日常工作。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 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研究提出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拟订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指导督促全区法治督察工作。负责全区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工作。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全区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全区社会治理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三)法律事务综合科(行政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林区政府行政应诉案件办理 工作。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裁决事项。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综合协调 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 法。负责林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具体工作。推动落实行政执法监 督各项制度、措施。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协调 区直部门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配合有 关部门推荐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负责相对集中执法权的审核报批 工作。负责对行政权责清单等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协调行政执 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问题。负责林区政府“放管 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承担林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和 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承担林区政府签署的法律 文件的审查工作。承担各乡镇和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行政规范性 文件的备案审查、清理等工作。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法规规章制定 建议有关工作。

(四)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管理科(行政复议科、行政审批科、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指导、监督全区 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办理申请林区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行政赔 偿案件。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 作。指导、监督全区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工作。指 导全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许 可事项受理、办理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推进全区司法行政系统 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推进 政务服务标准化。指导、监督律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贯 彻执行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律师和律师机构的执业活动。指导、 监督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 公司律师工作。承担林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全区国家统一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审核和 对取得资格证书者的有关管理工作。

(五)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制定保障全区人民群众 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全区人民团体、群 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全区 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 作,负责区级人民监督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全区人民调解、 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帮教安置、社区矫正、戒毒人员的后期管理工作。 指导、监督全区司法所、社区(村)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工作。 负责综治维稳工作。

(六)政治处(队伍建设指导科、组织人事科、离退休干部 科)。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区 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党建、党风廉政建设、 精神文明、意识形态、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本系统思想政 治、组织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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