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神农架林区松柏镇连峰街16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方式:0719-3337649
负责人姓名:袁幼民
网 址:http://jyj.snj.gov.cn/
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林区教育教学研究,拟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教育的地方指导性、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全区各级各类教育及机构的统筹规划和指导管理。牵头推进林区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区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统筹林区教育教学资源均衡配置,指导和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区教育系统的后勤及配套设施设备建设与管理;健全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四)承担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职教中心及基础教育发展工作的指导督导和检查评估。
(五)负责林区教育部门、系统年度教育事业发展各项经费预算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及监管、审计和检查。
(六)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负责指导和监督实施林区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建设和治安维稳、群团建设、统战及行风建设工作。
(七)指导林区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美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劳动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和学校安全工作,全面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八)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推广普通话,组织协调对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和标准的监督检查。
(九)负责推进林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统筹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林区各类教育统一考试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成人教育和职业技术培训规划,负责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的招生服务工作。
(十)负责教育对外交流合作与外宣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干部和专业人才队伍培养、建设。
(十一)履行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行业管理职责。负责教育系统(含民办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各类学校、幼儿园、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负责各类学校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特别是接送学生校车、组织大型活动的安全监管和检查;督促、指导各类学校将安全教育列入学校教育、教学的必设内容,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普及事故防范知识,强化师生自我保护能力;督促、指导各类学校制定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措施,适时组织演练,切实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教育督导办公室、行政审批科)。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工作;负责会务、 文电和机关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档案管理、对外交流合作和教育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组织实施教育法治宣传和教育执法监督检查。对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根据教育督导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区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乡镇人民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对辖区内各类学校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和办学 效益等进行督导评估。
负责教育系统信访、综治、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承担政府涉教规范性文件及局制发的政策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或参与起草工作;指导学校章程建设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协调办理涉教行政审批事项。指导民办教育机构的党建工作。
(二)教育教学科(林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管理全区基础教育( 包括幼儿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指导教育教学改革,总结推广经验;监测各乡(镇)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实施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基本公平;负责指导全区中小学体育、卫生和劳动技术教育工作;研究和指导普通中小学、职业技术学校的德育工作和学校实验室、实习基地的建设;协调、指导实用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林区民办教育机构管理,承担查处违规办学和无证办学行为。承担林区语言文字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对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的.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组织开展普通话测试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包括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学校及学生安全监管工作,协调公:安系统加强教育领域重点区域治安保卫工作。协助指导民办教育机构的安全工作。
(三)教师管理科(干部人事科)。负责机关、中小学、幼儿园人员编制、交流调配、表彰奖励工作;管理教职工人事档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教育管理干部的推荐考察聘任工作;负责违规教职工的处理工作,负责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教师招录(聘)工作;负责管理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激励工作;负责组织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工资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全区教师管理工作,承担局直属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工作人员、教职工的岗位设置工作,监管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岗位聘任工作;组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和幼儿园管理干部、教职工培训规划工作;对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监管,参与研究并指导教师培训机构的建设、改革、发展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负责教职工的激励工作。负责民办教育从业人员准入资格认定及培训工作,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
(四)规划财务科。制定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布局调整工作,组织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校园规划工作;编制和下达教育系统基本建设投资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全区教育事业费的预决算及教育专项经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国有资产和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基建工程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育扶贫与对口援建的相关事宜;协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区教育收费和教育代收费项目、标准;监管教育财务核算机构的工作,组织教育系统财务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对接工资及保障经费的落实工作,负责教育局机关“五险一金”等保障经费收缴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统计和财务内审工作。
(五)教学研究和教师发展中心,为林区教育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全区中小学教学需要,承担教育思想、教学理论、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研究和教学效果评价等;负责乡土教材、本土教材和补充教材的组织编印;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总结、推广经验,组织教改实验,指导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负责开展教学质量检测,组织学科教学的指导检查和质量抽查活动,研究考试方法的改革。参与全区教师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负责国家、省、区教师培训项目和教学交流合作的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建设、电化教学的开展和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承担全区教育教学信息化硬软件的配备、管理、维修和实验教学考试活动的组织实施。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神农架林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神农架林区教育财务核算中心),为林区教育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资助贫困学生的政策,负责全区各种形式助学活动的统筹和统计调查,承担各级专项助学资金的分解和发放工作,参与全区学生资助工作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并牵头组织实施。按照国家财政、财务制度及会计核算等有关规定,负责全区学校的财务运行与业务的统一管理;按国家规定的收支范围和标准,配合参与各学校财务收支计划的拟定及其执行情况的监督、审计工作;指导各学校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日常财务的审核、建帐、报表等会计业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为林区教育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招生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参与全区教育招生考试政策、措施、办法的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招生专业计划、生源计划及录取工作和各类教育考试工作;负责自学考试档案管理、毕业证书的审核与办理。负责指导和牵头实施全区教育招生考试考风考纪建设,协助查处教育招生考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