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011500713/2020-108178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机构:政办 发文日期:2020年01月22日 18:50:00 名  称: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  号: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20年01月22日 18:50:00

2019年,神农架林区党委、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央、省委和林区党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政府各项工作的法治水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情况

(一)绘制法治政府蓝图,落实法治政府责任

1.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一是出台关键文。充分发挥党委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主心骨作用,强化统筹安排、总体布局。遵照《中共神农架林区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法治神农架建设的意见》,将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为全面推进法治神农架建设的关键环节,明确了神农架林区法治政府关于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大力推行政府职能转变、重点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等七个方面的主要建设任务。二是抓住关键人。下发《神农架林区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切实履行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职责,林区政府常务会、党委常委会分别听取了法治政府情况与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情况报告,研判分析全区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现状,查找短板,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以问题为导向抓整改。三是开好关键会。召开林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重点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法治神农架建设工作。出台《2019年度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细化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明确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责任和完成时限。林区党委常委会于10月11日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困难。四是组织关键培训班。采取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的方式,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举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省级宣讲团神农架专题报告会、社会治理专题培训班等,开展法治专题培训6次。

2.绘制蓝图精细施工。对照《神农架林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关于分解落实〈神农架林区法治政府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工作任务的通知》文件要求,制定《神农架林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清晰绘制和落地落细林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总蓝图、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确定了26个牵头单位7大项46小项75个法治政府建设项目和节点任务,逐个督导,跟踪问效,对账销号。并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湖北省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19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指标》的通知(鄂法办发〔2019〕15号),把“深入推进依法行政”9项指标作为重点予以落实,确保形成可检验的成果。

3.全面落实第一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神农架林区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充分发挥党委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政府在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组织领导作用,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和林区两个层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工作,明确要求全区各级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本单位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亲自部署重点工作、过问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任务。

4.强化体制机制建设。机构改革中,原法制办2名通过司法考试取得公职律师的人员全部转隶至司法局。全区各乡镇、各单位均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配备法治联络员,同时明确各基层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法治联络员的职责,建立了由区级、单位、乡镇、村(社区)构成的四级法治建设领导体系,形成了部门为主体的法治政府建设格局。

(二)不断深化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1.理顺各部门行政职权。6月,按照机构改革后政府职能部门调整情况,及时对湖北政务服务调整后相关清单进行了发布,重新发布的清单包括:职权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跑动次数清单、高频事项清单、收费清单。截至7月,已完成了合规性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并反馈修改完善意见给相关部门。根据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省政管办7月印发的《关于规范和完善全省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印发了《关于规范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林区权责清单待省直各部门编制权责清单通用目录后,由各部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级各部门权责清单目录,由林区党委编办、林区政务办合规性审查和林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报林区政府常务会审定并公布。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要求,与国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梳理政务服务事项530项,取消行政许可等事项25项。逐项更新服务指南、办事流程再造和业务手册,标准化编制发布颗粒化事项943项。

2.推进政务全面公开。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动态更新。在中国神农架网站开辟了相关栏目,坚决落实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在网站设置了“依申请公开”栏。2019年政务公开期间,神农架政府网后台未收到一起依申请公开内容,未出现一起信息公开事故,不存在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中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责令履行等的情况。

3.推行审批过程标准化。进一步统一审批标准,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流程,减少审批时限。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三集中三到位”, 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提高行政效能。建立权责清单管理模式,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设立审批事项,实现清单外无审批;制订《办事指南》供申请人使用,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制订《工作流程》,业务人员按规范受理、承办、审核(备)、审批办理服务事项。做到受理、审核(备)、盖章、签发“一站式”办结、一次办好,实现审批时间再减一半。

4.清理中介服务事项。建立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对增加企业和公民负担的证照进行清理规范,对全区“红顶中介”进行全面清理,现无“红顶中介”。

5.全力推进“多证合一”。梳理“三清单一目录”336个,对增加企业和公民负担的证照进行清理规范,归集电子证照200本并保持及时更新。全区58个单位中55个单位完成网站集约化建设,第二季度省网站抽查中神农架评估为满分。按照 “证照分离”“多证合一”要求,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完成第一批全国推开的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将涉及13个部门25个登记、备案事项整合,实现了“二十五证合一”。林区出台了《关于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通知》(神审改办文〔2018〕9号)明确2018年底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5个工作日,2019年6月压缩到3个工作日。已实现将企业开办时间缩减至5个工作日的目标,将新开办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社保登记、银行开户等环节办理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截至目前,企业法人登记注册2394家,自然人5080人。  

6.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政务服务。一是推进线上“一网通办”。广泛发动用户注册“鄂汇办”APP,推广便民服务掌上办理。目前企业法人注册566家,自然人注册16370人,达到户籍人口的20%以上目标。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梳理37项高频事项接入移动服务“鄂汇办”APP。实现政务服务网“三级联通”。6月份,全区8个乡镇、67个行政村、12个社区“三级联通”圆满完成,村级(社区)政务服务开通8个事项,可网办率和网办开通率100%。截至目前林区共有因申请政务服务事项1421项、可网办事项1421项、网办率达到100%。二是推进线下“只进一扇门”。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截至目前,政务服务中心已进驻52个单位(其中区级行政职权单位41个,公共服务单位7个,中介机构4个)。全区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1421项,已进驻1421项,占比100%;公共服务应进驻事项328项,已进驻328项,占比100%。在政务服务网上公布高频事项清单111项,“应进必进、进必授权”达100%。三是推进群众“最多跑一次”。通过强化管理,规范窗口服务,对中心进驻部门、办理事项、监督考核等进行全面规范,建立常态化日常巡查工作机制,印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运行管理规范》,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提高窗口服务质效。同时扩展大厅便民服务设施,设立自助服务区,配备了公用电脑、扫描仪和复印机,提供免费WIFI、邮寄等服务事项,入驻2家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建设银行)设置2台自助ATM机,2个台位实体银行,实现“一门一次”目标。  

7.加快职业资格改革。按照国务院、人社部的统一要求,落实了七批次取消的429项职业资格认定,执行了34项国家职业标准,批获资格人数97人次,职业资质考试、认定工作得到有效规范。

8.优化区内营商环境。拟定了《神农架林区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重点工作清单》,对标现行标准,制定16个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明确部门分工、有序有力推进。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简化市场准入程序,营造了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实现了新开办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社保登记、银行开户等环节办理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的目标,全年新增市场主体2148户,同比增长14.2%。优化不动产办理流程,推行“一窗联办、流水作业、集中服务”,提前实现了不动产一般登记、抵押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目标。 

9.推进减税降费。再次扩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截至目前,全区享受优惠企业90户,政策受惠面100%,减免税额345万元。同时,进一步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4项,规范保留4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预计全年减收1400万元。

10.力推“双随机一公开”。在完善“一单两库”、建立月报和不定期通报制度等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的运用,严格执行覆盖生产源头到终端消费全过程的食品药品监管制度。目前,林区共有餐饮服务单位1142家,食品经营户1348家,食品生产企业28家,共有125家涉药涉械单位,其中,药品生产企业1家,批发企业1家,医疗器械批发企业2家,药品、药械零售店44家,药械使用单位76家。2019年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120批次,省转移监督抽检14批次,合格率100%,立案查处食品案件10件,罚没款达25万元。

(三)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科学民主水平

1.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神农架林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配套出台《关于认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指导意见》《关于神农架林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标准的指导意见》《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材料的模板》,公布机构改革后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第一批)名单。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七大程序,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力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通过政府网站征求意见,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和专项清理,及时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维护法制统一。

2.完善依法决策制度。出台《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制度,探索和建立重大决策全过程记录等制度,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有效实施做好准备,从制度上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和民主性。

3.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神农架林区政府出台《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神政发〔2015〕20号);党委政府联合下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神办发〔2017〕47号)。目前,林区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各乡镇、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6名公职人员取得公职律师工作证。

(四)改革执法体制,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1.区乡两级综合执法改革。结合林区实际,出台《神农架林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采取“条块”结合的设置模式,在生态环境保护和交通运输两个领域区级综合设立大队,实行“中心设置,垂直管理”模式;市场监管、文化旅游市场、农业和城市管理四个领域区级综合设立大队,乡镇设立综合执法大队,实行“乡镇设置,双重管理”模式,科学界定执法职责,整合精简执法队伍、统一执法主体,推动执法力量下沉,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草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15项措施的通知》,列明责任清单,从责任主体、工作任务、完成时限等方面,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3.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各行政执法部门与检察院、公安通过会签等方式,从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结果反馈等方面推进“两法衔接”配合。进一步完善“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全面、及时、规范录入执法办法信息,实现行政执法机关之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

4.强化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2019年,林区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件,立案3件,办结3件。

5.依法履行应诉职责。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依据《神农架林区行政应诉管理办法》,切实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进一步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做到有诉必应,主动接受司法机关监督。

6.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对于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林区政府各承办单位按规定时限与程序主动作为,积极处理,全部都按要求予以答复,并取得代表与委员的满意回复。

(五)立足职能,进推进法治惠民工程

1.深入开展法官入村送法到户。制定《“法官入村送法到户”联系责任表》,明确17名法官全覆盖联系67个行政村。坚持以人民群众对法律的新需求为目标,围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通过巡回审判、纠纷化解、法律咨询等方面的工作,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宣传效果。

2.完善检察工作服务站职能。设立8个乡镇检察工作服务站,强化对监外刑执行监督,对全区社区矫正对象逐一见面登记,逐人核查、谈话,做到管控有力。定期召开服务站座谈会议,交流法律监督、维护群众利益、预防青少年犯罪等工作成效和经验,更好地服务于民,服务地方经济建设。

3.开展长江生态大保护林地专项行动。制定《神农架林区长江生态大保护林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主动出击,集中力量对涉林违法犯罪予以严厉打击,全年共查处刑事案件24起、行政案件63起。坚决遏制“林业四乱”,确保林业治安秩序更加优良。

(六)以法治强保障,促进和谐稳定

1.探索开展“三治融合”治理工作。研制《神农架林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乡村(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等文件,建立健全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整合对接的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以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来带动日常排查化解工作。全年,专项行动集中处置纠纷93件,各调解委员会排查调解纠纷518件。

2.开展“一村一警”包村活动。以派出所、司法所、法庭干警为主,在全区每个行政村安排一名政法干警,履行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化解矛盾、包息诉息访的“四包”责任制。

3.开展治安突出问题整治活动。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排查农村乱象,重点整顿软弱涣散村,开展“一月一村一治”活动,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和宗族势力,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大力开展“禁赌禁毒禁枪”行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二、林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治政府建设督导效果不够。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与各部门的行业管理、工作创新等紧密联系,虽然整体推进方案化、目标任务项目化、实施主体责任化、落实时间节点化,但成效考核仅看各单位报送的指标、资料或简单地抽查并不能全面深入了解其完成的深度精度,主要靠责任部门主动积极创新完成,导致统筹部门对某些业务考核指标完成成效心中无底。

(二)法治队伍建设需要加强。我区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专业人才储备不足,且难以找到适格的专业人才。

(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能力提升。一是公共法律服务运行经费保障乏力。二是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不强。三是法律顾问作用发挥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适时举办党政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和法治政府建设推进督导会;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常态化开展。

二是进一步推进《神农架林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贯彻落实,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评估,适时开展神农架林区法治政府单项或综合示范创建,通过第三方评估、测评等发现和整改问题,不断巩固规范提高建设质量。

三是采取系列激励性政策,将区内通过司法考试、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调整充实到重要执法单位的法制机构工作,并继续通过开办司法考试培训提高班的方式,鼓励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中从事法制工作的人员报考通过司法考试。

四是探索和建立重大决策全过程记录等制度,从制度上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和民主性。

五是建立长效有力的人民调解员选聘机制;提高人民调解员和公共法律服务经费足额保障机制;完善法律顾问参与、考核机制,从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的作用。

六是将区乡两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向深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通过强化部门协作、加强培训、闭环监督,提升“两法衔接”中的各部门的履职实效。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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