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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
2021年,神农架林区党委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央、省委和林区党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贯穿政府工作的主线,狠抓改革创新和任务落实,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坚持党的领导。林区党委政府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三会”学习的重要内容,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用以武装头脑、深化认识、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3次、党委常委会前学习3次、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上学习2次、政府常务会上学习5次。
2.坚持完善工作机制。林区党委政府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安排部署、同推进落实。4月份,调整充实“林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发《神农架林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主责化、清单化推进工作。林区党委常委会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3次,林区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5次。
3.坚持权责法定。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依法规范行政职权运行。根据改革情况动态调整,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编制出台《神农架林区行政职权目录(2020版)》。
(二)切实依法依规决策,加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1.行政决策机制逐步完善。按照《林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切实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研究和合法性初审等法定程序。落实《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实现律师顾问全覆盖,充分发挥出律师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
2.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出台《关于认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指导意见》《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标准的指导意见》,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坚持规范性文件逢文必审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审查规范性文件18件,依法向林区人大、省司法厅报备。接受省级规范性文件管理专项督查1次。坚持规范性文件“谁制定、谁清理”原则,严格按照省政府工作要求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全年共组织开展了4次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分别涉及到优化营商环境、长江流域保护、行政处罚内容和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及禁捕的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共清理9件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按要求向省级报备并进行了结果公告。
(三)坚持服务大局,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出台《神农架林区关于更大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制定35条具体措施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1.政务服务更加高效便捷。协同推进“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积极推行“跨区域通办”,加快“鄂汇办——神农架旗舰店”建设。确定乡镇、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目录,实现更多高频事项就近办、马上办。助力全区重点项目、民生项目、乡村振兴项目,实行一窗受理、一次办结、最多跑一次高效办结机制。推出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不断优化审批流程。推进许可事项集成办理,将多次申请、多头审核、多表审批变为“一表申请”。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制发《神农架林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现象明显改善。
2.市场监管更加公平公正。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完成企业档案电子化,提升企业档案查询的时效性和便利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现“非禁即入”。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现告知承诺代替证明63项。取消审批改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事项100项以上,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实现“一证准营、一码亮证”。进一步优化招投标服务,全面推行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专家远程异地评标,工程建设领域推行以保险、保函等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政府采购免收招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开设了社会信用信息查询窗口,开发“信易贷”“云税贷”“税贷通”产品,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担保难等问题,60多家企业获得“信易+”贷款共计4548.34万元。
3.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制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从“加强组织领导、严厉打击危害企业安全的违法犯罪、有效维护企业周边治安环境、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慎重处理企业涉嫌犯罪案件、提升窗口服务质效、加强对企业的法律服务、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浓厚氛围和强化工作督导”十大方面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指导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局、生态环境局、文化和旅游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8个执法单位依法合法梳理确定本领域轻微违法免罚清单116项,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加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力度,开展涉企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涉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登记等案件的司法保护力度,坚决纠正行政机关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行政执法人员考试有序开展。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促进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实践中准确把握法律适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全区39个行政执法主体单位共计676名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成绩合格661人,考试合格率达98%。
2.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搭建了区级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平台,对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和行政执法结果进行统一公示,并对执法主体、人员和法制审核清单实行动态更新管理。公示26个行政单位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区直34个行政单位的执法数据共计1623条。
3.重点领域执法实效显著。强化对执法支队和委托执法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经费设备保障,定期组织执法业务培训,主动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多部门开展工作。严格执行综合执法巡查制度,常态化开展巡查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应急和救灾、进口冷链运输食品运输、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旅游运输市场整治、路面巡查等活动,各重点领域市场服务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4.着力实现执法透明公开合法。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实现从职能部门“单打独斗”转变为综合监管、“智慧监管”。政务办、交通局、水利局、住建局、发改委等单位共同组成联合检查组,在交通、建筑、水利工程招投标领域,随机抽取7个项目,依法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组织开展涉企行政执法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整顿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通过评查全区行政处罚案件124件,发现13项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相关问题已整改完成9项,4项以预防为主长期整治。督促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建立5项行政执法单位内部规章制度。
(五)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解
1.普法宣传扎实开展,居民法治信仰逐步提升。各单位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长江保护法等为重点,持续开展法治宣传“一月一主题”“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和法律“七进”等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户外宣传、法治讲座、法律服务进园区等各类活动达500余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50000余份。
2.基层治理日益加强,突出社会问题有效解决。一是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创新开展“一月一村一治”,建立“三级联调、四级联防”大调解机制,各乡镇全面落实“一村一警(辅)”工作制度,健全乡镇、村两级治保和民调组织,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切实把各类矛盾风险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全区今年以来排查各类矛盾纠纷642起,化解592起,化解率92%,未出现集体访、闹访、缠访、越级上访情况。二是深入推进“三治融合”。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不断健全67个行政村基层自治机制,规范基层事务管理。切实发挥村规民约的约束作用,推进移风易俗。大力倡导以评树德,设立好人榜、红黑榜,树立正面典型,曝光不文明行为。健全“十星级”文明示范户进入和退出机制,全面实施导向引德,增强示范户的荣誉感。以点带面,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阳日村等4个村被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
3.复议应诉有序推进,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提高。一是行政复议更顺畅。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及诉讼职责,接待行政复议咨询5件,办理3件,对不符合规定事项做好解释说明2件,指导行政机关开展规范执法2件。二是行政应诉更自觉。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做到有诉必应。共受理行政案件15件,审结1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4.公共法律服务更均衡。着力健全区、镇(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立67个村、12个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使公共法律服务触角延伸到最基层,实现了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实体平台的全覆盖,确保了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持续推进。盘水生态产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组织两个律所律师走访企业20余家,提供涉企法律咨询260余次,出具法律意见书40余件,代书和审查各类合同180余次,协调合同纠纷30余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治人才缺乏,法治队伍素质有待提升。林区每年通过法考的人员较少,且多数是各政法单位干警,难以调配岗位。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专业人才储备不足,专业人才不断流失。特别是复议机构和执法机构的力量不足,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能力有缺失的情况普遍存在。
(二)规范行政决策意识有待提升。部分单位对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不了解,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中作用发挥不够。
(三)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有待加强。主要表现在行政执法部门存在执法人员混岗现象,有的在编不在岗;有的行政执法队伍除少量使用行政编制外,绝大多数为事业编制;少数执法人员不能做到岗位相对固定,管理机制上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强化组织保障。一是学习在先,思想引领。持续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促使领导干部带头树牢法治思维,带头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自觉接受全方位监督,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二是责任上肩,履职尽责。严格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湖北省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办法》,开展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法,将述法考评结果将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并按规定分别存入个人档案。三是强化考评,督促落实。逐年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让法治成为可度量的指标,通过加强对法治政府评审来检视成效、补齐短板。
(二)注重内外循环,增强法治队伍力量。一是优化法治机构工作人员配置。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需求,配齐配强法治工作人员。二是加大法治干部交流。出台切实可行的办法,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强并且具有法律工作经验的干部进入领导班子,充分调动政府法治干部的积极性,解决岗位交流和选拔使用问题。三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通过聘用法律顾问和购买服务解决人员不够的问题,加强法律顾问管理。
(三)加强学习考评,促进决策程序规范。一是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林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纳入2022年各乡镇和各政府部门的普法学习重点内容。二是修订《神农架林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将行政重大决策作为年度法治绩效考核的重点内容。三是严格落实行政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四)强化指导监督,切实提升法治质量。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强化指导、加强培训,全面提高行政文件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修订《神农架林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一是始终在合法性审核工作过程中,坚守合法底线,着眼操作性、可行性,严把文件质量关。二是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三是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全面清理和多项专项清理工作,适时进行立改废。四是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或者委托第三方等方式,从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操作性、完善性、规范性、绩效性等方面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评估。五是组织全区从事合法性审核业务的人员,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专题培训,着力提升人才队伍素质。
(五)切实转变观念,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办事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明确行政执法的主体和性质,规范行政执法的行为方式,提高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把好进入关,开展执法人员制度化考核考评。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包括权力机关的法律监督、司法监督、政协和民主党派的监督及舆论监督,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内部监督和政府法制部门的外部监督。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工作。
(抄送省委依法治省办)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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