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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神农架林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政治引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行稳致远
1.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校)培训内容,纳入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及执法人员学法内容。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60余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林区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24次;组织本年度18个干部培训班专题辅导40余课时,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助力神农架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培训班1次。
2.压紧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召开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1次,林区党委常委会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4次,政府常务会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17次。严格落实党政主要领导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两张清单”,清单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将履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和年度述法内容,推动全面依法治区“法治账图”提质扩面,促进业务与法治深度融合。
3.创新法治建设督察机制。建立法治督察与党委巡察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全面依法治区监督合力。开展行政机关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行政复议决定情况专项督察和“八五”普法规划、“一规划两方案”实地督察,推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神农架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落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察整改问题25个,印发通报1份。巡察单位10家,反馈整改共性问题1个、个性问题10个。抓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反馈问题整改,对标对表列出整改措施清单75条,并逐一整改销号。
4.积极开展示范创建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法治引领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助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示范项目创建工作,成功入选省级第二批示范项目公示名单。
(二)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务诚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5.做优政务服务。成功申创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政务服务模式”先行区试点,推行首席服务员制度,开展行政办事员职业资格认证,举办政务服务技能竞赛活动,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发布108个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政务事项,其中72个容缺事项的法定时限压缩比达85%,材料总数缩减比达60%,36个告知承诺事项法定时限压缩比达90%,材料缩减达62份。及时认领和更新“互联网+监管”事项,逐步实现“清单之外无监管”,监管事项覆盖率达82.3%,监管动态发布1813条,监管曝光台发布614条,监管行为公示率达到100%。汇聚行政检查数据90.02万条、行政处罚数据28条。积极推进“一网通办”,不断扩大跨省通办范围和“免证明”场景应用,成功申创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无证明城市”先行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平台系统建设,做好“鄂汇办·神农架旗舰店”升级改造、林区“互联网+监管”平台、12345热线升级、政务数据二期等项目建设。全区政务服务事项2445项,“免提交”材料达4281个,办件时长压缩达84.5%,即办件比例达68.5%,“一事联办”数达138个、“一业一证”办件达149件,下放38个事项,办理高频事项1768件,群众办事更加便捷高效。
6.做实法律服务。成立神农架林区涉企涉旅公共法律服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召开“涉企涉旅公共法律服务融合发展”先行区创建工作推进会。在木鱼镇设立“旅游速裁法庭”和“神农架旅游环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神农架国际滑雪场挂牌成立旅游综合调解室,提供免费法律咨询2500余次。与省律师协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与保康县司法局、兴山县司法局分别签订《跨区域协作发展协议》,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向旅游产业倾斜,营造法治化旅游营商环境,以法治保障旅游产业健康发展,助力人民群众增收。
(三)健全制度体系,促进良法善治,助推林区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
7.推动《规划》落地实施。根据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我们对照《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全力开展神农架林区的规划编制工作,经过反复修改完善、不断调整优化,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于2023年6月21日印发《神农架林区自然生态保护和统筹发展规划》。围绕《规划》宣贯落实,开展各层级、全覆盖培训1000余场次,发放简本、公众手册2万余册,制定《神农架林区自然生态保护和统筹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聚力实施79项重点任务、118项年度任务,加快绘就《规划》描绘的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神农架新画卷。
8.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修订《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公布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8项。加强决策事项调查研究,增强社会公众参与实效,严格执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制度,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均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程序。
9.推行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制度。严格按照《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开展日常管理。统一制发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日志,实时记录顾问工作开展情况,切实履行法律顾问职责,定期上报备案。制发《神农架林区综治中心派驻值班律师(专职、公职、公司)工作方案》,严格实行公职律师综治中心值班制度。
10.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效能。严控发文数量,全年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与往年持平。严格制发程序,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合法性审核和政府常务会集体审议通过。加大备案审查纠错力度,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10件,通过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建议书》《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意见书》督促备案部门及时完善审查材料。清理政府及各部门规范性文件80余件,组织修改9件、废止7件,根据上级部门备案审查意见撤销1件。
(四)规范行政执法,维护公平正义,让执法工作更加有力度有温度
11.着力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审查新进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人员资格110人次。组织全区23个执法单位、84名执法岗位和6名行政执法监督岗位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及格率达98.9%。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举办“规范旅游市场行政执法优化旅游营商环境”专题培训班1期,组织全区31个行政执法单位参加“全国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共计培训120余人。
12.着力包容审慎监管。持续推进落实各领域市场主体首违免罚清单,重点领域行政处罚减轻、从轻、不罚事项清单,指导7部门编制行政处罚“三张清单”事项200余条。组织重点执法部门对2021年印发的《市场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进行动态调整、集中修改。探索将涉企行政执法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贯穿行政执法全过程,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检查机制。
13.着力行政执法监督。推行法治督察、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复议线索互通工作机制,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问题线索1条,追究责任1人。评查行政执法案卷26卷,制发《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报》1期。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34起,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建议书》9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通知书》8份、工作提示函19份。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三项内容”专项检查,将重点领域涉企执法情况纳入法治政府中期评估督察内容。深入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督促行政执法单位报送执法数据400余条并公示,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常态化、制度化、有效化。全年录入“两法衔接”平台案件205件,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线索2件。
(五)提高法治信仰,深化基层治理,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进程
14.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紧扣神农架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纪律教育、政府规章以及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制发《神农架林区2023年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组织开展“法律八进”“乡村说事”“院坝会”“法治文艺巡演”“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教月”“宪法宣传周”等各类普法活动3000余场次。把学习党内法规、纪律教育、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等内容列入干部学法清单,切实推进全区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考试工作。培养用好乡村“法律明白人”,组织其开展普法宣传30余场次。扎实抓好基层民主法治工作,复核保留“全国民主法治村”5个。
15.增强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三级矛盾纠纷多元调解平台,建成区综治中心1个、专业调解委员会8个、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8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79个。盘龙村、白莲村入选第二批省级清廉村居典型村。阳日派出所入选全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落实“一村一警(辅)”,做实“三级联调、四网联防、五力共建、六长共治”大调解工作机制,开展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排查矛盾纠纷329件,化解328件。下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神农架林区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提升诉讼服务质量和效率。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挂牌成立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在8个乡镇设立行政复议咨询点,实现全区行政复议服务全覆盖,受理2件,审结3件,向省行政复议局回复1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1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人才队伍总量不足、水平不高。全区法治人才主要集中于政法系统,执法单位法治人才力量薄弱。专业法律人才少,律师人均占有量低。
(二)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执法能力不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程序规范意识还有待提高,运用法律文书的严谨性不足,偶尔出现程序漏项、法律适用不合规范的情况。
三、下一步打算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细照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统筹推进,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二)坚持以新要求建设人民更加满意的法治政府。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案卷评查及涉企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实施包容审慎执法,避免同事不同罚、处罚畸轻畸重、过度执法等现象。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定期开展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围绕乡镇综合执法改革,重点抓好乡镇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推动乡镇综合执法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围绕行政复议改革,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优化行政复议工作流程和规范,实现个案监督纠错与倒逼依法行政有机结合。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深化“复调对接”机制,推动全区行政诉讼败诉率始终保持低位运行。
(三)坚持以新标准锻造营商环境法治内核。围绕打造全省营商环境最优地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发挥信用支撑优化营商环境重要作用,引导市场主体及时纠正失信行为。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营造“办事靠制度不靠人情,解决问题靠法治不靠关系”的良好氛围,为神农架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四)坚持以新理念打造社会治理现代化高地。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在城镇治理方面,强化“服务优先、管理跟进、执法断后”治理理念,建立以党支部引领、以“1+4”(1:小区党支部;4: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服务机构)为主体框架的居民自治机制、民主协商机制和社会参与机制。在乡村治理方面,将乡村治理各项事务转化为数量化指标,建立村(居)民日常行为激励约束的评价机制,探索形成乡村治理新模式,争创一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在纠纷化解方面,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挺在前面,深化矛盾纠纷“分级诊疗、多元化解”机制,推进社会治理重心下移,筑牢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基石”。在公共法律服务方面,推进实施“法治惠民”公共法律服务项目,构建“线下+线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五)坚持以新高度创立林区特色亮点法治品牌。围绕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目标定位,紧盯《神农架林区自然生态保护和统筹发展规划》落地见效,强化法治人才培养,通过现场宣传、个案指导、以案释法等多种方式,积极打造法治护航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工作品牌,不断巩固深化全省“法治引领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助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单项示范创建成果。
特此报告。
中共神农架林区委员会 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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