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明友、潘红艳、黎本华、彭鸿、谷学春、何保炎、王栋梁、王强、黄成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扶持和规范化管理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林区党委政府和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经过10年的快速发展,我区的合作社无论是在数量、规模、地域、行业分布上都有了长足的进步,至目前为止,全区在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343个,在经管部门备案的214个;共创建各类示范社37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4个,省级示范社6个,区级示范社30个。每个村均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1个以上,实现了合作社行政村全覆盖。合作社经营范围涉及种植业、养殖业、农机、林业、加工等各领域,在组织带动小农户发展生产、衔接产销、助力脱贫攻坚、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关于出台相关政策,引导扶持规范化合作社健康发展的建议
林区党委政府和农业农村局一直以来都很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和质量提升工程。为支持合作社发展壮大,从项目资金、奖励补助、贷款贴息等方面,对合作社发展进行了扶持。从2017年起,农业农村局不断从省、区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合作社发展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扩大规模,提升质量,壮大合作社经济实力,拓展服务功能。2017年省厅给我区支持了57万元贷款贴息资金,因为我区没有合作社符合贷款贴息条件,故该项资金由财政统筹了。2018年向省厅争取资金55万元,支持3个合作社3个家庭农场,主要用于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贷款贴息、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推广应用;资金到位后,我局坚持公开、公正和优中选优、不重复享受的原则,对全区运行规范、有带动作用的合作社进行了支持。2019年又向省厅申报了6家合作社和2个家庭农场,预计可以争取资金7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合作社及家庭农场增加冷链仓储设备、烘干设备和新技术推广。
为促进合作社规范规范发展,2017年,农业农村局在对全区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后,发现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管理不规范、与农户利益连接不紧密、执行制度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为促进林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专门印发了《关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通过两年的实施,部分专业合作社发展运营步入了正轨,到2018年底,全区合作社带动贫困户带动率达到56%。但仍然有不少合作社由于管理人员缺乏管理能力,发展规模只局限于家庭式发展模式,产业选择不准,与社员利益联系不紧密等现象。从2019年5月起,结合湖北省农业农村厅等11个部门(单位)联合印发的《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方案》,为全面提升神农架林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林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全区11个涉关部门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就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排查清理的各项工作进行会商和安排部署,并开展了清理摸排工作。为保障专项清理工作有序开展,我们一是成立了以林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为组长、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神农架林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清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解决清理整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清理整顿中发现的重大情况进行及时研判处理。二是制定了工作方案。根据湖北省农业农村厅等11部委联合印发的《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方案》文件要求,2019年4月30日,林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单位收看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视频会,会后与各部门共同商讨专项清理工作,由林区经管局具体牵头,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并印发了《神农架林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并下发至相关单位和各乡镇,对具体任务进行详细分解,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具体,确保了清理整顿工作的有序开展。在清理摸排过程中,各涉关单位和部门认真履职,切实开展清理摸排工作,截止到目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排查出38家经营异常的合作社,税务部门排查出34家非正常纳税合作社,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共排查出59家未运营合作社和1个群众举报违规合作社(纪委正在调查)。在清理摸排的过程中,我们边清理边指导,并结合当前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产业发展指导,强化主体带动。我局为进一步规范合作社发展,结合清理摸排情况,又拟定了《神农架林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标准》,现已经林区人民政府批准,印发执行,从而进一步促进合作社进行规范化建设,提升发展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关于每半年主持召开一次座谈会,组织观摩学习和开展培训的建议
从2018年开始,我局经管局已开始着手对合作社开展业务培训,2018年至2019年连续两年对全区12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进行了制度建设、财务管理、产业发展、规范运营等相关业务的培训。2019年3月,我局组织合作社理事长开展了提高新型经营主体组织化程度对接交流会,政府林区党委副书记罗栋梁、副区长沈绍平、农业农村局局长王均学到会与合作社就产业发展现状和发展意向、合作社发展需求、融资渠道及如何开展扶贫带动等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同时组织银行、农产品加工企业、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单位与合作社进行了对接,现场签订了各类合作协议89份。通过对接交流,增进了各类市场主体间了解,丰富了合作社理事长的管理知识,鼓舞了合作社理事长的信心。会后又组织开展了专门的业务知识讲座,对合作社财务管理、政策解读、制度建设等进行了系统培训。
三、关于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考核制度,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纳入乡镇年终目标考核指标之一的建议
从2015年开始至今,我们联合党委农办,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纳入乡镇农业转型考核中,每年培育3至5个区级以上示范社,要求乡镇对合作社的培育加大力度,提升发展质量。今后,我们将继续完善考核办法和机制,进一步规范专业合作社建设,促进合作社规范化发展。
四、下一步工作
为进一步巩固林区精准扶贫后续产业发展,结合空壳社
专项清理,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合作社规范管理:
(一)督促规范管理,分类指导。在开展问题分类处置的同时,开展督促规范管理。一是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38家和清理摸排出的未运营合作社59家,对存在问题的农民合作社区分类型,依法依规进行清理整顿。对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无正当理由连续两年未开展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因经营不善停止运行两年以上的,由农业农村部门引导其自愿注销;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由市场监管部门采用简易注销方式办理注销。对有生产经营活动、运行管理不规范的合作社,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由农业农村部门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政策宣传,指导其对照法律法规,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办社;对发展遇到困难的合作社,相关部门及时跟踪指导。对“单户社”、“家族社”,缺乏农民合作社组织特征的,但符合家庭农场等其他市场主体设立条件的,相关部门引导其依法注销,改为登记注册其他市场主体,并从政策咨询、经营方式等方面做好指导服务。
(二)尽快制定出台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标准,组建辅导员队伍。结合林区合作社发展运营情况和产业发展实际,制定出台神农架林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标准,并按照每个乡镇配备3-5名辅导员的要求,区、乡两级共选配合作社辅导员25名。各乡镇辅导员结合本乡镇实际情况,制定清理整顿方案,逐社走访掌握合作社发展和运营情况,认真做好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指导,指导帮助合作社建立各项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理清发展思路,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管理、提质增效。
(三)分批开展培训。2019年3月,我区组织开展了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培训班,全区50个理事长参加了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涵盖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等。今年8月份,我们将选派10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参加全国在河北省举办的现场培训会,学习外省合作社发展先进经验。今后,我局将继续分批次开办合作社质量提升工程培训班,通过培训,全面提升合作社发展质量和拓展服务功能。
(四)持续开展示范创建。一是按照示范性合作社评定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开展县级示范社评定工作,对运行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发挥好的县级示范社,及时推荐申报市级示范社和省级示范社。今年新创建认定区级示范社5个。二是对示范社实行动态监测管理,运行不规范且经督促整改不到位的示范社,及时进行清理,撤销示范社称号。三是在每个乡镇培育1-2个典型,以点带面,推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
(五)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培训制度,每年开展一期培训及交流对接会;二是建立动态监测制度,时时监测合作社运营状况,及时指导,规范运行。三是建立奖扶机制。把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发展规模、带动效果与政策、项目支持挂钩,对发展规模大、财务管理规范、带动贫困户产业增收明显的合作社,在政策和项目支持上予以倾斜,从而进一步提升合作社组织化程度。
林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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