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林区林业管理局关于对林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011500713/2024-35369 主题分类:林业 发布机构:神农架林区林业管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9月25日 16:56:15 名  称:神农架林区林业管理局关于对林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5日 16:56:15

龚军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议建立防范野生动物破坏(侵害)农民种养殖的有效措施》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林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针对野生动物毁坏农作物、危害家畜家禽的事件,神农架林区政府于2021年2月出台了《神农架林区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和《神农架林区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责任保险实施方案》,在林区行政区域内,种植的农作物、中药材和养殖的中蜂因陆生野生动物破坏而遭受到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国家公园和林管局购买商业保险,核险后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对未纳入保险范围的如野生动物伤害家畜家禽、人身安全等采取个案赔偿。保险实施三年来,共收到保险报案3554起,赔付352万元,有效减轻了农民生产风险。但是,在保险实施以来也存在不少问题,比如中蜂养殖保险还没有覆盖全区所有乡镇,保险赔付金额与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等等,仍需要我们继续优化完善保险方案,扩大保险投保范围,切实保障群众利益。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危害情况监测,一是根据危害现状,积极向省林业局争取开展种群调控,通过控制猕猴、野猪等野生动物野外种群数量,科学合理缓解野生动物危害。二是同各乡镇、村积极沟通合作,通过设置电子围栏、安装高音喇叭、挖防护沟等措施进行防范。三是继续通过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向省级财政、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和议案,申请将保险纳入省级政策性保险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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