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市场监督管理涉企行政执法质量提升活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1500713/2022-19609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机构:林区市场监管局 发文日期:2022年06月09日 11:20:46 名  称: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市场监督管理涉企行政执法质量提升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09日 11:20:46

2022年全区市场监督管理涉企行政执法质量提升活动方案

为保障和监督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林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市场监督管理涉企行政执法质量提升活动方案》(鄂市监法2022〕8号)文件精神,经与神农架林区司法局研究,决定在全区联合开展市场监督管理涉企行政执法质量提升活动,结合林区市场监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积极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认真落实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工作要求,努力健全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实施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到行政执法主体适格、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处理适当,实现行政执法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

根据林区及市场监管部门实际,以“作风建设提升年”、“促进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等活动为契机,积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健全组织,开展动员,积极部署,组织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7月)

1.针对性开展学习培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湖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湖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湖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等相关配套规定,纳入行政执法人员日常培训内容,作为行政执法人员的必修课,于5月底前开展2期学法执法培训(含乡镇综合执法人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依法治国理念及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刻要义,全面理解并准确把握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监管实质,全面履行行政处罚职能,为依法开展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筑牢法律基础。

2.开展执法主体清理。对行政执法主体进一步自查清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履行执法职能,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主体类别、执法依据、执法范围、执法类别,确保依法履职,确保行政执法主体具备法定资格。及时将执法机构、执法人员清理结果报送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3.开展执法行为自查。重点对运动式、一刀切执法、随意性、显失公正执法及逐利、不按程序执法等行为进行清查,严禁以刑代行、以罚代管现象。杜绝下达罚没指标、将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自查,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落细。规范行政处罚程序,严格执行行政处罚立案、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听证、送达、执行等相关程序,结合实际制定、修改、完善本区域本单位行政执法制度,严格遵守办案强制时限、程序要求,落实行政执法保密规定、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和扣押没收销毁物资管理规定,逐步推行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利用率,细化电子送达工作流程,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案件质量。

4.进行执法案卷自评。开展对2020年以来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采取自我评查、单位评查相结合办法,主要通过案件承办人自查、办案机构自查、单位组织评查,评查率应达100%。评查结束后,将评查情况及时报送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

(三)检查评查阶段(8月)

1.交叉检查和案卷互评。根据工作部署和各小组制定的工作方案,积极参加全省组织的交叉检查和案卷互评。互评时,各检查组从被检查单位行政处罚案卷目录中随机抽取互评案卷和参加下一阶段集中评查的行政处罚案卷(各不少于5卷)。集中实施交叉互评。互评结束后,由各检查组将检查情况以及抽取的被检查单位参加集中评查的案卷目录集中报省市场监管局。

2.集中评查。交叉检查和案卷互评结束后,由林区市场监管局将交叉互评阶段被检查组抽取的林区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卷统一交至省市场监管局,并派员参加省市场监管局、省司法厅、省药监局、省知识产权局统一组织的行政处罚案卷集中评查。集中评查阶段将邀请市场监管总局、省司法厅相关领导、专家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行专项培训。集中评查结束后,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集中评查情况进行评估审查,省市场监管局、省司法厅、省药监局、省知识产权局对评估审查结果进行复核汇总。

3.总结通报。活动结束后,林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分析总结,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保责任到人,限时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送省局及林区司法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司法厅、省药监局、省知识产权局将对全省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四)巩固成果阶段(9月-10月)

活动开展期间,林区市场监管局将选取1-2个正反面典型案例报送省市场监管局。由省市场监管局、省司法厅、省药监局、省知识产权局汇总各地上报案例和集中评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例,评选出一批正反面典型案例,并邀请第三方或相关专家进行点评,通过以案释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对行政执法的指导作用,推动行政执法程序模块化建设。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全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应当高度重视涉企行政执法质量提升活动的重要意义,执法人员全体参与,积极行动,务必将其作为法治建设监管能力的一项重要措施抓实抓好。

(二)健全机制,标本兼治。通过涉企行政执法质量提升活动,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促进行政执法质量提升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认真评查,确保实效。在开展涉企行政执法质量提升活动时,要树立提高水平、增进技能的思想,坚决杜绝摆花架、搞形式、走过场,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做好此项工作。参与案卷评查人员、检查人员要认真阅读案卷材料,做好阅卷和检查记录,对评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详细记载,科学论证,及时通报改正,逐步规范定型,切实提升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助力市场监管法治化建设,促进营商环境大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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