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公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制定《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根据《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等不应公开的信息外,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政府领导及分工情况;
2.政府办公室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负责人姓名等;
3.政府及政府办公室文件;
4.政府工作报告;
5.政府常务会议;
6.政府全体会议;
7.建议、提案办理;
8.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9.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门户网站: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网,网址:www.snj.gov.cn;
2.微信公众号:“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网”;
3.其他: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报刊、电视、电台、网站等新闻媒体。
(三)公开时限
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相关政务媒体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林区政府及林区政府办公室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也可在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一张网攻坚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现场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书;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下载《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根据要求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4.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依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是神农架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工作由林区政数局承担。
办公地址: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
邮政编码:442400;
工作时间:夏季8:00-11:30,14:30-17:30 冬季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19-3319899;
传真号码:0719-3316577;
电子邮箱地址:zwb@snj.gov.cn;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反映和投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60日内向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神农架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自2019年5月15日执行,原依申请公开电子邮箱hbsnjbs@163.com停止使用,启用新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