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居民:
根据《湖北省社会救助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社会救助保障标准量化调整工作的提示》文件精神,现将神农架林区2026年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养育、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标准通告如下: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608元/人/月。
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465元/人/月。
三、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一)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1216元/人/月,其中,基本生活标准为790元/人/月,照料护理标准为426元/人/月;
(二)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1341元/人/月,其中,基本生活标准为790元/人/月,照料护理标准为551元/人/月;
(三)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2670元/人/月,其中,基本生活标准为790元/人/月,照料护理标准为1880元/人/月。
四、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一)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815元/人/月,其中,基本生活标准为610元/人/月,照料护理标准为205元/人/月;
(二)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940元/人/月,其中,基本生活标准为610元/人/月,照料护理标准为330元/人/月;
(三)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为2490元/人/月,其中,基本生活标准为610元/人/月,照料护理标准为1880元/人/月。
五、孤儿养育标准
(一)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为1700元/人/月;
(二)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为2720元/人/月。
六、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标准
(一)城市低保边缘家庭收入认定标准按照城市低保保障标准2倍确定。
(二)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收入认定标准按照农村低保保障标准2倍确定。
以上标准从2026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一年。《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养育、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标准的通告》(神政通〔2025〕1号)废止。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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