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加强社会监督,提高群防群治能力,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及时发现、消除森林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事件发生,严厉打击故意纵火和过失引发森林火灾的违法犯罪活动,规范举报违规野外用火和森林火案线索的奖励工作,结合林区实际,制定《神农架林区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二、起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森林防火条例》
2.《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
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建立森林草原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机制的通知》(办防字〔2023〕63号)
4.《湖北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建立森林草原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机制的通知》
三、文件起草过程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省林业局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起草形成本《实施办法》后,于2023年11月10日至17日向各林长制暨护林防火责任单位和成员单位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经林业管理局党委审核通过,2024年1月25日经林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通过、2024年2月7日经林区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同意,于2024年4月1日正式发布。
四、主要内容框架
《实施办法》共二十条,主要对以下内容进行了规定:
(一)明确适用范围:对森林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的具体类型及适用范围进行了规定。
(二)明确处理原则:按“合法举报、适当奖励、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处理举报行为。
(三)明确举报方式: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举报。
(四)明确奖励标准:按不同情形和行为后果对举报行为给予不同标准的奖励。
明确举报奖励的审核和实施:对处理程序及处理时限进行了规定。
(五)明确监督管理:对保密规定及其他工作纪律进行了规定。
(六)其他内容:《实施办法》还对解释主体、有效期等其他内容进行了规定。
神农架林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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