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事关每一位参保人的切身利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持续强化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畅通社会监督渠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问题线索,鼓励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举报。
一、征集时间
从即日开始至2026年底。
二、线索范围
神农架林区行政区域内,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均属于本次线索征集范围,具体包括:
(一)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
1.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2.挂床住院、诱导住院、虚假住院,为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住院结算的;3.转借、冒用医保定点资质,为非定点机构提供医保结算服务的;4.收受贿赂、为参保人员虚假就医、违规报销提供便利,内外勾结骗取医保基金的;5.其他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行为。
(二)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
1.盗刷、冒用参保人员医保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2.串换药品、器械,将非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商品纳入医保结算的;3.为非定点零售药店、其他机构提供医保刷卡结算服务的4.虚构药品销售记录,伪造票据、处方骗取医保基金以及销售假劣药品的;5.其他违反医保管理规定,侵害医保基金安全的行为。
(三)参保人员违法违规行为
1.出借、出租、转让本人医保凭证(含电子医保凭证、社保卡)给他人或定点医药机构使用的;2.伪造、变造医疗票据、处方、病历等报销材料,骗取医保待遇的;3.利用医保待遇违规转卖药品、医用耗材,套取医保基金、获取非法利益的;4.重复享受医保待遇,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5.其他违反医保法律法规的欺诈骗保行为。
(四)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
1.克扣、拒不支付或者拖延支付参保人员医保待遇的;2.与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内外勾结,共同骗取医保基金的;3.违反规定扩大医保基金开支范围,违规审批、核销医保费用的;4.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损害医保基金安全的行为。
三、线索举报要求
1.举报线索需客观真实,应包含被举报对象名称、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事实、相关证据材料等关键信息,便于核查处置。2.举报人应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或机构,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举报奖励与保密承诺
1.对举报的违法违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理、挽回医保基金损失的,将按照《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最高奖励额度可达20万元。
2.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举报内容等严格保密,严禁泄露给被举报单位或无关人员,切实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五、举报受理渠道
欢迎广大群众可通过以下方式举报问题线索,林区医保局将对收到的线索逐一核实、依法处置,并及时向符合条件的举报人反馈核查结果,兑现举报奖励。
举报电话:0719-3333988 举报邮箱:1012029567@qq.com
来信/来访地址:林区松柏镇连峰街10号(张公大楼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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